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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欧企业注意:新增这三个欧洲国家也需进行SCIP通报

来源:瑞欧科技    时间:2023-01-13

10月2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废弃物框架指令》(WFD指令, Directive 2008/98/EC)修正案将扩展至欧洲经济区(EEA, European Economic Area),并于11月7日正式实施。

即现在流通于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市场的含有SVHCs超过0.1%(w/w)的物品也需要按照法规进行SCIP通报。

具体什么是SCIP通报?哪些类型产品又可能需要进行通报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什么是SCIP通报?

SCIP通报,全称为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articles as such or in complex objects (Products),即物品本身或复杂物品中的关注物质。

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FD指令, Directive 2008/98/EC):从2021年1月5日起,所有在欧盟境内流通的物品,如果其所含高关注物质(SVHCs,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超过0.1%(w/w),则需要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通报,我们将这一要求称为SCIP通报。

SCIP通报

ECHA将对企业提交的通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建立SCIP数据库。当前,SCIP数据库已有890多万份来自欧盟8600多家公司的通报文件。

哪些类型产品可能需要通报?

目前,SCIP数据库通报中最常见的产品主要有测量仪器及其部件、车辆及其部件、橡胶制品、纺织品、家具等。

企业或消费者可以通过搜索物品名称或标识符、物品类别、材料/混合物类型、高关注物质以及收录原因在SCIP数据库中获取信息。

可申请SCIP通报的产品

更多信息可以访问:

官方通知链接:https://echa.europa.eu/-/eea-countries-can-soon-notify-to-scip-database

SCIP数据库:https://echa.europa.eu/scip

SCIP通报工具:https://echa.europa.eu/tools

瑞欧提醒相关企业

若您有化工相关产品(如:家具、橡胶、纺织品等)输入欧洲市场,那么在首次进入时就需完成SCIP通报,同时注意非欧盟成员国:如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现也需要满足相应的合规要求。企业当下应及时对输欧产品进行筛查,完成相关通报义务,才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贸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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