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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 这些法规标准即将实施

来源: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    时间:2024-01-11

1.欧盟PCN通报事关输欧混合物(仅工业用途)产品合规,2024年1月起施行 

欧盟毒物中心通报(PCN)即将迎来第二个毒物中心合规阶段时间节点,即自2024年1月1日起,“仅工业用途”混合物的欧盟进口商和下游用户(混合物配置商)在提交新的PCN通报时,必须符合欧盟 CLP法规附件VIII中规定的协调信息要求。

仅工业用途”混合物:是指仅在工业场所使用,消费者或专业用户无法获得其最终产品,同时也无法通过重新配制(混合物中的混合物(MiM))的稀释形式获得。“仅工业用途”的PCN通报:在进行PCN通报时,针对不同用途的产品,其合规主体与合规对象是相同的,但合规要求和通报内容要求却存在差异。“仅工业用途”的合规日期:欧盟毒物中心通报法规(Commission Regulation 2017/542)(欧盟 CLP法规附件 VIII)根据产品的最终用途设定了提交期限,并分阶段实施。其中针对消费和专业用途的危险混合物,通报提交已在2021年1月1日截止。

仅工业用途:自2024年1月1日起, 仅工业用途危险混合物的欧盟境内进口商和下游用户,需遵循欧盟 CLP法规附件VIII的规定,在ECHA建立的统一提交门户进行通报。如果仅工业用途危险混合物投放市场,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已通过成员国提交系统完成了PCN,可享一年的过渡期至2025年1月1日。

由此可见,2025年1月1日也是所有产品进行欧盟毒物中心通报的最后截止期。这意味着在此日期之后,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危险混合物,不论最终用途如何,都必须按欧盟 CLP法规附件VIII的要求完成欧盟毒物中心通报。

 

2.印度TEC宣布MTCTE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的强制日期延后至2024年1月 

印度TEC于2023年9月27日发布的通知No.5-2/2021-TC/TEC/172,宣布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产品强制认证日期从2023年10月1日起再次延后三个月,现强制日期为2024年1月1日。此次修订总共涉及32种产品,如网关、路由器、LAN交换机、物联网网关、跟踪设备、在2.4GHz和5Ghz频段运行的设备等。这32种产品的完整列表可在官方通知的附件I中找到。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包括之前2023年6月23日通知中规定的其余12种产品的强制认证日期和其他相关细节,均保持不变。

 

3.加拿大对850种化学品新增申报规定须在2024年1月17日前完成 

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条例71(1)(b)的规定,加拿大环境部部长要求,在某些情况下,生产、进口或使用加拿大环境保护法附件1(schedule 1)中列出的850个化学品或含有这些化学品的混合物、产品或物品,必须在2024年1月17日前完成申报。申报对象包括:在2022年日历年内,生产、进口或使用附件1中列出的物质,或含有≥0.1%物质的混合物、产品和物品,且吨位量超过100kg或1000kg。其中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14岁以下儿童用品;

(2)有意与个体黏膜接触(不包含眼睛);

(3)有意释放导致可能被个体吸入或经皮肤接触;

(4)热食品或饮料直接接触的炊具或餐具;

(5)食品包装材料,包括一次性碗、盘子、杯子、其他餐具,以及与食品或饮料直接接触的食罐和盖衬;

(6)服装或鞋类;

(7)床上用品、睡袋或毛巾;

(8)家庭住宅中使用的家具、床垫、垫子或枕头,其中物质包含在泡沫、皮革或纺织纤维、纱线或织物中;

(9)家庭住宅中使用的地毯、乙烯基或层压地板,或用于地板的泡沫衬垫。

加拿大政府将根据收集到的信息,为优先级决策、风险评估活动以及风险管理措施提供依据。此次发布的要求是强制性的。若未能按时遵守或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罚款金额视情节严重程度不等,最高可达25,000加元或500,000加元。对于第二次或多次违法行为,最高罚款数额将翻倍。

 

4.美国俄勒冈州批准HB 3043修订《无毒儿童法案》 

美国俄勒冈州州长于2023年7月27日批准了HB3043法案,修订了儿童用品中化学物质相关的规定,并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修正案是在2015年通过的《俄勒冈州无毒儿童法案》基础上的进一步修订:

(1)增加了“化学物质类别”的定义。当局现在可以对清单上的一类化学物质进行监管,而不是逐一监管。

(2)含有规定限量或以上化学物质或一类化学物质的儿童用品制造商应在每个适用申报年度的1月31日之前向俄勒冈州卫生局(OHA)提交两年一次的申报。

(3)申报中新增产品品牌名称和型号,并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在2026年1月31日或之后的申报中需新增产品品牌名称和型号。

(4)删除了禁止OHA在儿童健康高度关注化学物质(HPCCCH)清单中增加五种以上化学物质的规定。

(5)危害评估自提交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制造商必须在三年期满后重新提交危害评估。

(6)如果HPCCCH针对消费者是不可接触的,则可能给予豁免。

5.加拿大NRCan公布计算机服务器能源之星4.0最终版实施日期 

加拿大能源部(NRCan)发布的计算机服务器能源之星4.0最终版本将于2024年1月12日正式生效。该4.0版本规范将识别市场上性能最好的计算机服务器产品。

能源之星”认证的计算机服务器启用电源管理后,平均能耗将比标准计算机低38%左右。具体来说,对存储重型服务器(SHS)、辅助处理加速器(APA)和高端和低端性能配置的定义进行了非常适度的阐明。新的定义包括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和数据处理单元,以支持APA定义的变化。此外,修改了与电源相关的备注,明确服务器使用的电源值应为230V/60Hz,而不是115V/60Hz。最后,对范围做了一些小改动,以排除那些没有APA就永远不会销售的产品。版本4.0过渡时间线:以下时间表旨在促进从一个“能源之星”规范到下一个规范的顺利过渡,满足消费者的期望,并确保标有“能源之星”的产品在其生效日期完全符合新要求。

 

立即生效,制造商可以选择让他们的认证机构(CB)根据4.0版本的要求认证合格的产品。

●CB必须上传第4.1.2.v节规定的所需SERT文件。在一个待确定的位置向环境保护署提交,该位置将在最终QPX表格发布后与CB共享。

●2023年8月30日之后,CBs将被指示停止认证新产品提交到3.0版本。然而,请注意,现有的V3.0认证在2024年1月12日之前仍然有效。

自2024年1月12日起生产的任何计算机服务器必须满足4.0版本要求才能获得能源之星标志。对于“能源之星”而言,所有符合3.0版本规范的产品认证无效,CBs只能提交4.0版本认证的产品

 

6.韩国发布《效率管理设备操作规范》修订草案 

韩国贸易、工业和能源部(MOTIE)于2023年5月11日发布了《效率管理设备操作规范》的修订草案。该草案扩大了效率管理评级体系(MEPS)下的目标,并加强了某些产品类别的能效标准。具体变化如下:

(1)草案预计将洗碗机和移动空调纳入效率管理评级体系目标并扩大烘干衣机的管控范围;

(2)草案预计将降低待机功率和高效能认证的计算机、多功能设备(例如:复印机、打印机、扫描机)、LED灯管、水泵转入效率管理评级体系(MEPS);

(3)草案预计将空气净化器、电饮水冷/暖器、除湿机、机顶盒等现有效率管理设备的能效标准要求加强。这些产品的拟议修订生效日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与2024年7月1日。

 

7.法国公布纺织品、鞋类和家用亚麻布EPR领域的生态组织和个人系统的规范 

法国于2022年11月23日公布的关于纺织品、鞋类和家用亚麻布(TLC)生产者责任延伸领域的生态组织和个人系统规范的命令,该命令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该命令的主要亮点有以下:

(1)生态组织要对TLCs的可回收性开展研究,并在2024年1月1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研究报告。

(2)生态组织在该命令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与环境标签相关的额外费用和/或处罚。

(3)规定了与耐久性相关的额外费用,并要求在2024年7月1日前对符合该命令附录III中规定的耐久性要求的TLC额外生产成本进行研究。

(4)规定了环境标签认证的额外费用。

(5)明确了与纳入回收原材料相关的额外费用。(

6)规定了TLC的收集、回收和循环利用的目标。

(7)该命令还提供了以下指南:●分拣操作;●对使用过的TLCs的收集和处理;●废弃TLCs的废弃物管理;●研发使用过并不可再利用的TLCs回收的行动计划;●维修研究等。

 

8.美国加州批准限制植物性食品包装中的PFAS和披露炊具中使用的化学物质 

2023年1月消息,美国加州州长已经批准了法案AB1200,禁止在植物性食品包装中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并要求披露炊具中使用的化学物质。自2023年1月1日起,禁止在加州分销、销售或提供销售任何含有受管控的PFAS的食品包装。适用的食品包装是由纸、纸板或其它最初来源于植物纤维的材料组成。此类包装PFAS的替代物应是毒性最小的。炊具中化学物质披露

(1)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加州销售的炊具,如果在炊具的手柄或与食物接触的任何表面含有一种或多种指定清单上的有意添加的化学物质,应在产品标签上注明这些化学物质的存在。标签上应以“本产品含有:”开头,并在其后列出有意添加的化学物质。此外,还应包括以下声明:“关于本产品中化学物质的更多信息,请访问”,然后是以下两项内容:上述标签应使用英文和西班牙文,对消费者清晰可见,包括在网上销售的产品列表上。炊具遵守标签要求有一些豁免情况。●提供了所有信息的网页的互联网网址。●QR代码或其他机器可读代码,用于存储提供了所有信息的网页的互联网网址。

(2)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加州销售的炊具,如果在炊具的手柄或与食物接触的任何表面含有一种或多种指定清单上的有意添加的化学物质,应披露以下信息:●炊具中含有的指定清单中的化学物质列表。●有毒物质控制部在编制指定清单时所参考的权威清单的名称。●上述清单的互联网网址。

(3)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互联网网站上,以及自2024年1月1日起在炊具包装上,如果化学物质属于指定清单上确定的化学组或类别,则不得声称该炊具不含任何特定化学物质。

 

9.越南MIC发布第24/2022/TT-BTTTT号通告 

越南信息和通信部(MIC)于2022年11月正式发布的第24/2022/TT-BTTTT号通告以及随附的标准QCVN 132:2022/BTTTT 《国家电信和信息技术终端设备电气安全要求技术规范》,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重点如下:

(1)第24/2022/TT-BTTTT号通告规定“信息和通信部部长于2010年7月30日颁布的国家电信技术法规第18/2010/TT-BTTTT号通告的第一项第21条自本通告生效之日起失效”,这也意味着标准QCVN 20:2010/BTTTT将从2024年1月1日起失效;

(2)根据QCVN 132:2022/BTTTT,其强制范围涵盖以下产品类别:DECT电话;台式电脑PC;有线数字机顶盒;IPTV机顶盒;DVB-T2 TiVi (iDTV);有线电视网络放大器;无线电话用户分机类型(不包括DECT电话);Laptop PC、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

 

10.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提出禁止在食品包装中添加PFAS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参议院于2022年10月3日颁布了一项禁止制造、分销或销售含有PFAS食品包装的法案(SB1351),同时要求相关厂商提供产品的合规证明,对首次违规将处以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该禁令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11.美国科罗拉多州禁止在各种消费品中使用PFAS 

美国科罗拉多州州长于2022年6月3日签署的HB 22-1345法案,使其成为法律。该法律旨在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化学品的影响,其中有许多限制要求最早将于2024年生效。新法律将禁止有意添加PFAS到各种消费品中,如小地毯或地毯、食品包装、青少年产品、家具和化妆品,并要求含有PFAS的炊具必须贴上标签,还将监管泡沫灭火剂的使用和储存。下表总结了该法律的要求及生效日期。

 

12.美国马里兰州批准禁止在某些消费品中故意添加PFAS 

2022年4月21日,美国马里兰州州长批准了法案HB 275/SB 273,禁止在某些消费品中故意添加PFAS。

(1)禁止在植物性食品包装中使用PFAS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在马里兰州制造、或在知情的情况下销售、提供销售、分销或使用故意添加PFAS的食品包装或食品包装部件。适用的食品包装是指设计用于与食品直接接触,并且主要由纸、纸板或其它最初来源于植物纤维的材料组成,并且包括商业或机构食品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塑料手套。制造商需要提供证明食品包装或食品包装部件符合要求的符合性证书。

(2)禁止在小地毯或地毯中使用PFAS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在马里兰州制造、或在知情的情况下销售、提供销售、分销或使用故意添加PFAS的小地毯或地毯,但使用过的小地毯或地毯除外。制造商需要提供证明小地毯或地毯符合要求的符合性证书。

(3)禁止在B类消防泡沫中使用PFAS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在马里兰州使用、制造、或在知情的情况下销售、提供销售、分销或使用故意添加PFAS用于特定用途的B类消防泡沫。销售含有PFAS的消防个人防护设备的人员应向买方提供书面通知。个人防护设备的卖方和买方均应在销售后保留该通知至少3年。消防部门有权收回并处理收到的消防泡沫。

 

13.加拿大批准关于某些产品VOC浓度限值法规SOR/2021-268 

加拿大环境部于2022年2月已批准的某些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限制法规SOR/2021-268,其中所有产品类别的禁令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相关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该法规适用于附表1和2中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产品,包括:个人护理用品;保养产品;粘合剂、粘合剂去除剂、密封剂和填缝剂;杂项产品。但是,法规不适用于以下产品:●仅设计用于制造或加工活动;●仅用于实验室分析、科学研究或作为实验室分析标准;●受《害虫防治产品法规》的监管;●仅为出口而制造或进口;●装在30毫升或以下的容器中出售的粘合剂;●受《建筑涂料VOC浓度限值法规》或《汽车修补产品VOC浓度限值法规》监管;●在新车制造时用于新车内或新车上;●在加拿大过境,从加拿大境外的一个地方到加拿大境外的另一个地方。

(2)禁止:附表1和附表2中的产品,如果超过最大VOC浓度,不得制造或进口,但有一些豁免情况。

(3)标签:●附表1和附表2中产品的容器上应标注制造日期;●附表1中产品的VOC浓度≤0.1%和个人香水产品的体积≤2毫升,豁免标签要求。

(4)使用说明:如果产品是经过许可制造或者进口,该产品应具有使用说明,且说明应使用两种官方语言。

(5)生效日期:所有产品类别的禁令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但消毒剂禁令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法规还提到了VOC浓度测试方法、VOC合规单位交易系统、许可证申请和记录保存等其他要求。

 

14.新加坡发布国际碳信用额资格标准 

新加坡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部(MSE)和国家环境局(NEA)于2023年10月4日联合发布了国际碳信用(ICC)框架下的资格标准,企业可根据国际碳信用额(ICC)框架购买国际碳信用额来抵消应税排放。从2024年1月1日起,有碳税义务的企业可以用碳信用额抵消不超过5%的应税排放量。所有经核证的减排量或清除量(CERR)不得重复计算。CERR必须超过法规要求的任何减排量,且必须以保守、透明的方式计算,并由独立的第三方验证。CERRs必须是不可逆转的,或者,如果有逆转的风险,必须有监测、缓解和补偿的措施。产生CERRs的基础项目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或国际义务。最后,相关项目或计划不得导致其他地方的排放量增加。

 

来源: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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