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6-02-09
近日,欧盟委员会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第17(2)条的法定要求,发布《企业应用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律框架指南》,为2024年12月13日生效的《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提供指南,旨在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精准理解并履行合规义务。
作为替代2001年《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的全新监管框架,GPSR保障欧盟市场仅流通安全产品,保护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权益,同时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指南明确,GPSR的适用范围覆盖所有非食品类消费品,包括迁移至消费市场的专业用途产品、二手及翻新产品,以及应用程序、聊天机器人等数字产品,实现线上线下全销售渠道的监管全覆盖。
指南系统界定了两类核心责任主体的义务边界:
涵盖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分销商、履约服务提供商的经济运营商。
在线市场平台提供者。
同时,指南明确同一市场主体可根据其提供的具体服务,同时承担多重责任角色。例如,在线平台既可为第三方产品提供中介服务,也可作为自有品牌产品的制造商或履约服务提供商,需分别遵守对应类别下的合规要求。
在安全标准与风险防控方面,指南强调产品需满足“正常或可预见使用条件下无不合理风险”的一般安全要求,该要求涵盖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风险,并需考量环境风险对消费者安全的潜在影响。指南鼓励企业采用已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的欧洲标准(EN),此类产品将被推定符合安全合规;对于无对应欧洲标准的产品,企业需通过其他合规路径证明产品安全性,并遵循预防原则,对潜在风险采取审慎防控措施。
针对合规操作的关键环节,指南细化了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产品上市前需完成风险评估并编制技术文档,且该文档需留存10年;产品及包装需标注产品识别信息、责任主体联系方式、安全使用说明等核心内容,非欧盟制造商必须指定欧盟境内责任人事并公示其联系方式;产品上市后,企业需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涉及安全的投诉与事故进行调查,并通过安全商业网关(Safety Business Gateway)向监管机构报告。若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企业需立即采取召回、下架等纠正措施,并及时告知消费者与相关市场主体。
在线市场平台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流通载体,其合规义务得到进一步明确。指南要求平台指定产品安全单一联络点,注册并接入欧盟安全门门户(Safety Gate Portal),建立内部产品安全管理流程,确保能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监管机构的指令,在 3 个工作日内处理第三方提交的安全投诉。对于中大型平台及被认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的中小平台,还需实施事后随机抽查、暂停违规商家服务等额外义务,并优化界面设计以保障产品安全信息的充分展示。
在争议解决与消费者保护方面,指南明确产品召回时需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更换、退款中的至少两种补救方式,且补救措施需免费、及时且不给消费者造成显著不便。召回通知需采用标准化模板,以消费者易理解的语言呈现,同时确保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信息可及性。此外,指南对产品重大修改、与市场监管机构的合作机制、相关法律衔接等内容均作出详细说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合规指引。
欧盟委员会强调,该指南为非强制性指导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其内容将根据法规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市场主体的合规义务仍以 GPSR 及相关欧盟立法文本为准,欧盟法院拥有对相关法律的最终解释权。违规企业可能面临成员国施加的罚款处罚,而合规经营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提升企业市场信任度的重要途径。
(原标题:欧盟发布企业应用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律框架指南)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